“火车作为民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铁路部门是否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发放、预留火车票,自然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彬介绍,昨日他与同事马纲权已正式通过快递的方式,向铁道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公开今年1月26日至3月6日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可售票总数及通过不同销售途径发放分配比例、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发放总数、销售总数、预留总数及具体数据,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发放程序、发放规则。肖文彬和马纲权希望借此掌握几年春运期间铁路车票的总数,进而查明“会不会给相关部门、内部人员预留了票”。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