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已有几个年头,从深圳等地试行情况看,也确实收到了一定效果。而聘任制所采用的公开招聘方式,使公务员选拔得以多样化,其任用过程相对传统委任制来说更透明,更有利于社会监督。同时,略高的薪酬、较短的任期,似乎也更能激励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但如果对公务员聘任制期待过高,恐怕是不切实际的。聘任制并不触动已有的公务员任用机制,各地在试点中只将聘任制作为增量实施,而且按《公务员法》规定,它只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最早开展试点的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目前都不到10%。从聘任制实施的目的看,它主要是为了通过对这些专业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的聘任制,来减轻行政机关的“人员支出负担”,更多地具有维护现有公务员利益的色彩。从实行的效果看,这些公务员完全是放在船舱外的“鲶鱼”,舱内的“沙丁鱼”们可以慵懒地睥睨它们,身子都不会动一下。
另外,聘任制度在实行中还可能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处理两种身份公务员的待遇差?“瓷饭碗”如果也同样结实,铁饭碗会不会也艳羡?如何保障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晋升之路?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显然,公务员聘任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
广州日报(刘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