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似顽疾,难根除。正因为难,拆违工作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媒体报道,当然是一种重要的支持。
关于违建,本报向来不吝投入人力和版面,“微评”专栏,亦曾连发数文呼之吁之。有些话,不妨再重申一遍:我们连续曝光违建,并不是要和谁过不去,而是行使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利;违法建筑建而不拆,损害的,不仅是左邻右舍的权益,还有法律的尊严。
这样的道理,对于公职部门的负责人来说,应该不难理解。可是,不同部门面对同样的媒体监督,却态度迥异。有的区,雷厉风行,依法快速拆除违建;有的区,要么装聋作哑,毫无反应;要么弄虚作假,试图瞒天过海。或许,在他们眼里,媒体监督,纯属添乱。
关于媒体监督的重要作用,大道理不讲了,就说对于负有拆违之责的管理部门而言,这难道不是一种舆论支持、难道不是帮忙吗?
如何面对媒体监督,是每一个政府部门、每一位公职人员必须要做的功课。这门功课若不及格,难言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