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周星期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为元旦和五一各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国庆放假2天等。
■ 1995-1999年
1994年3月1日起,国家开始试行“1+2”休假制度,即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每逢大礼拜休息两天,小礼拜休息一天。
1995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周休息两天。
■ 1999-2007年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春节、“五一”、“十一”法定休假3天,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形成了每年3个连续7天的长假。2000年6月,正式确立了“黄金周”假日制度。
■ 2008年至今
2008年,国务院发布《2008年中国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决定从2008年起取消“五一”黄金周,改为3天短假期,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通过双休日的拼接,形成了三天小长假。此次调整后,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达到115.3天。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