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也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特大型城市。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户籍人口1426.93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7.32万人,占总人口的25.7%。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以老年人权益保障为重点,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针对老年人自身、中年与青年人以及社区工作者三类人群展开调查。本次调查覆盖全市17个区县,回收有效样本量2863份。
六成老人不和子女同住
77.9%的受访者认为把“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法》很有必要。受访子女中有45.0%表示今后考虑亲自照顾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且目前已有24.1%的子女是这么做的。深入分析发现,和子女居住距离越近、和子女沟通频率越频繁的老人越满意。
调查显示,上海老年人在住房上相对独立,60.4%的被访老年人不和子女同住。当问及老年人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希望由谁照料时,超过7成的老年人希望由家人照料,且主要以子女为主,其次为专业机构(如养老院、护理院)、社区等外界资源,而对保姆的需求最低。但目前社区提供的为老服务一是普遍性不足,二是服务内容不够丰富。
当问及不能亲自照顾父母的原因时,59.6%的子女表示“工作忙没时间”,其次,“居住地离得较远”和“需要照顾小家庭”等现实问题横亘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尤其当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步入老龄化后,“四二一”的家庭结构使得1对小夫妻要承担赡养4个老人、抚养1个子女的压力突显。
七成老人需要照顾家人
从老年人最想做的事来看,进行养生锻炼、参加文娱活动、外出休闲旅游是他们最期盼的内容。但现实中,“买汏烧”、照顾下一代成为了老年人生活中围绕的原点。
调查显示,除了孤老和二老相依的老年人外,高达69.4%的被访老年人承担着照顾其他家人的重担。其中,需照顾下一代的老年人占41.2%,需要照顾上一代的老年人占7.0%。此外,21.3%的老年人负担最重,需要同时照顾上一代和下一代,从年龄段来看,主要集中在60-65岁。虽然多数子女秉持着尊老、敬老的理念,但子女数量的减少使得亲自赡养老人难以实现,反而需要老年人无论从精力、体力、财力上对下一代继续付出。如何给老年人“松绑”,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