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蛮横而荒唐的“沃尔夫条款”究竟是从何而来呢?
2011年,受雇于美国航天局兰利研究中心的一名中国人在回国转机时被捕,时任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商业、司法、科学及相关机构小组委员会主席沃尔夫大肆宣传这名中国公民携带“大量他或许无权支配的信息技术”,却没查到任何证据,最终竟称他电脑里有“黄色电影”。借着这一莫须有的“间谍”事件,沃尔夫鼓动国会出台了禁止与中国进行航天合作的立法,包括禁止美国航天局所有设施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经奥巴马总统授权后,成为法案。
禁令实施以来,不仅中国官员与科学家无法与美国航天局交流与合作,在美国机构工作的中国籍研究人员、在美国学校学习的中国籍学生,甚至是中方媒体都受到殃及。
中国科学家遭禁止参加会议在美英学术界引起反弹,多名知名科学家明确表示将抵制会议。
面对正义的声音,始作俑者沃尔夫8日给航天局局长博尔登发公开信,辩称禁令“主要禁止与中国政府或中国企业进行双边会议或活动,但不禁止多边活动”,“也不禁止涉及中国个别人员的活动,除非他们是中国政府的官方代表”,要求航天局“更正错误”。可明眼人一看便知,如何界定私营企业和科研人员是否有中国国有背景,依然由美方决定,沃尔夫的公开信只是缓解自身压力、让航天局“背黑锅”的诡辩。
古往今来众多重大科技成果与进步都是全人类共同智慧的结晶,某一个国家无法垄断,更无权垄断。荒唐的“沃尔夫条款”,最后只能让自己贻笑大方。 钟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