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写这篇小文的时候,“双十二”悄无声息地到来了,满屏“疯抢”“秒杀”“一折”“抄底”,我却没了“双十一”时的兴致。
31天前,为了装修购置木工板,我关注了“天猫”上销量排行首位的某旗舰店。我要买的那款木工板,原价288元一张,“双十一”特价226元,相当于打了78折。但令人着急的是,我当时还不确定具体的购买数量。
“贴心”的店家考虑到了这一点,推出保价服务——支付1888元,就能在接下来一年里享受“双十一”特价,哪怕未来涨得再多都不受影响。我像捡到宝似的付了定金。结果,到目前,226元的标价没变过,保价服务的广告依然在店铺首页晃着。
不涨价是好事。但打着“明天就涨价”的幌子,以“为你省钱”的名义温柔地“套牢”顾客,这种做派实在配不上“第一品牌”的称号。更何况,定金的使用还有诸多限制,比如一笔定金的保价额度只有4000元,如预估要购买8000元以内的产品,需要下两笔——不仅要套牢你,而且要“深套”。
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凡是能让我心甘情愿掏钱的营销,都是成功的。但这家旗舰店赚取了利益,却伤害了自己的信誉,消费者即便掏了钱,也是不情不愿的。
真正高明的营销,是激起好奇心,继而带动消费。2008年,一部名为《忘掉莎拉·马歇尔》的爱情喜剧要在美国上映。街头、地铁站的宣传栏里,到处可见涂鸦般的招贴画,上面潦草地写着“我妈妈永远恨你”等类似语句,却只字不提影片。这种欲擒故纵的方法获得了极大成功,好奇心把观众带入了影院。
而拙劣的营销方法,都是一次性的,消费者上过当后便产生了免疫。没有人会相信,路边小店的“亏本甩卖”真是“最后一天”。而在“双十一”中“先提后降”的商家,终会尝到客户流失的滋味。
有个朋友昨天在微信朋友圈“吐槽”:最近在家里屯了10多桶饮用水。原来,她家对面的超市两周前忽然呈现清仓关门的态势,门上贴条写着“买您就买,别问!我们这超市是关是开,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于是,朋友只要路过那儿都会进去捎两桶水。她向我抱怨:“那超市还在,也不能问。那我明儿还买不买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