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任何人一旦被定罪为性侵少年儿童,即便刑满出狱后,也要被长期监视居住。
1994年,美国7岁小女孩梅根·坎卡被邻居残忍性侵犯并杀害,而这个邻居正是一个出狱不久、已经有过两次前科的性罪犯。梅根失踪89天后,新泽西州长签署美国第一个“梅根法”,强制居住在新泽西州内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向州警察登记。
1996年5月17日,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联邦“梅根法”,要求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必须向所住各州执法机关登记,执法机关应将性罪犯的资料公之于众。所有人都可以进入美国司法部网站,轻松查询到自己居住的区域登记有哪些有性侵案底的危险分子,包括他们的姓名、照片、住址和所犯罪行等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