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分7部分25条:
包括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明确交易类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完善退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等四大核心内容。
“退市意见”的一大亮点,在于首次明确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政策地位;另一亮点,在于就社会广为诟病的重大违法违规上市公司“退市难”现象进行破题,就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两类情况明确了强制退市的要求,尤其是欺诈发行的情况,将从严退市。《退市意见》还明确,对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退市意见》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作出明确规定,有助于破解长期以来尚未有一家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而退市的难题,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