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以房养老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尽快公布实施细则。我认为细则应包括下述两个内容:
进入门槛的明细表。以房养老的实施,从现有报道看,由保险公司牵头进行,在现有老人保险中,对老人年龄、有无疾病等都有严格规定。同理,对以房养老的房,也必有要求,如房龄长短、地段好坏、面积大小、评估价高低、继承人子女等等都会有相应要求,应列出明细表,供对照,明确准入门槛,只有取得准入号的老人,才能以房养老。我想,并非持有产权房的老人,均可以房养老。
经济利益明细表。有资格的老人,也未必以房养老,还要算笔经济账。保险公司是经营机构,非慈善团体,应有收益考虑,亏本的买卖是不会做的。同理,房产对老人来说,是毕生最大的一笔资产,所以会慎之又慎,考虑经济利弊决定取舍。现试点实施政策中,只是原则的告知,而无法让老人算出经济上的收益。如“一定数额养老金”具体金额怎样计算、与抵押金额的关系等,既是经济账,就要明白告知具体数字,一是一,二是二,而不能只有原则的条文。就像银行告知存款有利息,而不告知具体利息多少,人们是不会将钱存进银行的。现在的以房养老,就是不知道“利息”是多少。有了“号”,知道了“利息”是多少,此刻,可谈会不会以房养老了。只有政策,没有包括上述明细表的实施细则,那就免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