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想陆陇其,是有感于他当年在江南(今上海,下同)嘉定县为官时的一些作为。清康熙十四年(1675),浙江平湖人陆陇其时任江南嘉定县知县。让陆陇其诧异的是,还在他到任前,嘉定县一个姓汪的富商就设法联系到他,要送他千金。陆陇其很纳闷,他和汪富商既不相识,也从无交集,汪富商无缘无故为何要送钱给自己?所以陆陇其本能的反应是“骇却之”——吓得连忙拒绝。陆陇其到任后,就有一个靠卖柴为生的当地百姓前来告状,说有人强抢了他的妻子。陆陇其一了解,得知那个强抢卖柴人妻子的人,就是此前莫名其妙要送他千金的汪富商的家仆。原来这个家仆平时深得汪富商宠幸,他敢强抢卖柴人妻,也是仗着有汪富商这个主子。弱势的卖柴人此前曾一次次向当地官府告状,均告无果。这次得知新县官上任,他便再次抱着希望,前来申诉自家的不幸。
陆陇其将事件调查清楚后,即派差役前去抓捕强抢他人妻的汪仆。没想到汪富商为了庇护家仆,又施展出他惯用的伎俩,即拿钱打点差役,然后让他们转告新任知县,只要不抓捕他的家仆,新任知县要多少钱尽管开口。陆陇其闻知此话,更是怒从中来,严令一定要将汪仆抓捕到案。汪仆到案后,陆陇其经当庭审实,责令汪仆认罪错,并马上将卖柴人妻子送回去。
见陆陇其果然不同于此前他那些前任,为富不仁的汪富商终于害怕了。此时他接到了陆的警告:你平时的所作所为我已悉知;如有再犯,决不轻饶。人是可以改变的,就看你汪富商是否有心向善。陆还说,你的家仆强抢他人妻,你是主子,岂能不管不问。据《陆陇其年谱》记载,自此以后,“汪感惧,卒为善士”。汪富商终于知道了害怕,后来果然弃恶从善。
陆陇其在嘉定县主政,信奉以教化为主,不主张重典重刑。陆氏年谱还记载,陆断案时不乏“蔼然仁人君子之用心”,凡涉讼双方输家赢家均对案件审理结果心悦诚服;“先生(陆陇其)折狱,不尽拘于(刑)律。听断时,孝悌忠信之言,不绝于口。和平恻怛,以至情相感动”。
有时即使遇上持有理却无情的富户,陆也坚持以教化之心秉“情”执法。如当时嘉定有一平民与某富户发生纠纷,事情确系平民输理,富户将这个平民告到县衙。陆调查清楚后,实事求是地作出了有利于富户的判决。尽管这样,富户还是觉得有失自己体面,因此得理不饶人,要陆按重典处死那个平民。陆当即斥责道,你“富人之体面固(然是)体面,贫人之肌肤亦(是)肌肤也”。你富人看重自己的所谓体面,弱势平民的身体(肌肤)乃至生命,难道就不重要吗?!陆之斥责,真乃快哉!
值得深思的是,时过境迁,今日仍不乏有“富人”伤害“贫人”后,动辄狂妄叫嚣:老子有的是钱,赔一条命不就几十万吗!这种以富自诩,漠视他人生命和尊严的人,自以为是在维护一己体面,殊不知彰显的恰是其龌龊的嘴脸及人性的堕落和泯灭。
诚然,有着龌龊嘴脸及人性堕落泯灭的人,并不都是好以富自诩者,其中也不乏一些为求自己的所谓体面,同样漠视他人“肌肤”的官员(包括其家人)。同样是为官,同样是执法,这就情不自禁地会让我缅想起陆陇其。陆作为一名清康熙年代的地方官,尚且明白“富人的体面”绝无资格因此可以漠视“贫人之肌肤”,何以社会文明发展到今天,犹有那么一些主政者、执法者,会缺失陆陇其身上那种“蔼然仁人君子之用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