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市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办法》。《办法》主要针对行政审批申请接收基础工作、申请接收凭证、一次告知、申请接收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建立行政审批申请接收制度、申请接收岗位培训制度、AB角工作制度,实施一个窗口对外,公示办事指南和接收机构,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等;行政机关接收行政审批申请,应出具材料收件凭证;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且不能当场补正的,应一次告知,避免申请人多次往返;行政机关应自出具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或不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出具凭证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工作作风。该政府管的要管好,能简化的要简化。要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决摒弃审批中仍一定程度存在的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以垄断性评估取代审批等变相寻租行为,市监察局等要加大监察力度,发现违规要严肃追责。通过规范申请接收流程、制定行政审批手册和办事指南等,切实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真正改善企业和市民的办事感受。
会议审议并同意近期实施本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部分工程方案。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方案,结合目前水量情况,近期将先行建设黄浦江上游单管连通工程和太浦河北岸金泽水库。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