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去看《巴黎淘气帮》,里面是被精致化的巴黎风光,家家独门独院,绿草地、粉嫩衣服的小婴儿、一只碧眼睛的黑猫。邻居有个爱听窗根说闲话的长舌男,两家男主人,隔着树篱,一边修剪自家的枝枝茬茬,一边无伤大雅地小拌嘴,剪下来的绿叶,嚓嚓嚓,飞了半天,满是兴盛春意。
我于是想起《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女主角的母亲,每次出场都戴着手套,刚刚从后院的花花草草间脱身。男主与她握手,感觉到像鞣过的皮革般粗糙:绿手指不是生来的,是无数次辛勤劳动所致。女儿时常在她新种的小树下捡叶子,她并不阻止,只告诉女儿,那是银杏。到她去世后,女儿才发现她深藏在抽屉里的笔记本:原来她写诗。女儿为诗里的情怀泣不成声——唉,粗心的女儿呀。其实母亲那些没有说出的话,都写在一片片水仙、绿萝及波斯鸢尾里了。
我于是想起伟大的陶渊明先生。中国农业社会了几千年,读书人如果能同时是地主,则最理想,能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得意则出将入相,失意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知道他会不会有这样的心得:你看那田野里的野菊花,不种也不收,吾等最盛的时候,还不及它呢。
起初陶先生也没想过亲执犁锄吧?“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前人置的业买的房,种的大树正好乘凉。从都市归家,大概心情和现在的“告别北上广”一样吧?先发几个“亲们,你们还PM2.5吗?要不要来我们这里尝尝纯天然的空气”的微博——什么,当时没有微博?你以为那些随手写下的小诗是什么。大鱼大肉吃了个足,昏天黑地睡了个舒坦,久坐难免生痰,又不幸“野外罕人事”,即使见到了,也没有姐姐妹妹,更不是鸿儒到访,都是隔邻左右的地主农人,“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闲极无聊,索性亲自下地。“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我猜他是渐渐爱上了农艺,不惜早出晚归,“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困顿的双脚走在窄窄小道上,草木哗哗擦他的踝,夕露沾湿他的裤管。他只说:“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一个“愿”字,大有文章。向有文人说他退隐并非本愿,而是对朝廷重用奸臣小人的无声抗议,愤而以脚投票。愿的乃是国泰民安,愿的乃是明君当道,愿的乃是……重回京城。我倒觉得,这是看低了五柳先生。人就得这么官迷心窍吗?非得见人堆起适宜的笑脸,听着一些合适周到的废话,就不能听大自然的呼吸声,听山鸟的清啭,听正午时分稻穗抽节的声音?人的双手,软弱如是,当命运之车逼面而来,却又如斯强健,可以开垦土地,栽种幼苗,让新生命在自己手中一点点发芽、萌发、抽长。恩怨是非都会过去,当年的那一棵豆种,也许成为谁的一肚美餐,也许已子又生孙,孙又生子的生生不已……写在纸上的文字,与植物一般不朽。历史记得的,不是也不会是一位官员,而是他手上的茧:手指上的来自日日握笔,手心的,来自日日荷锄。
而我更念兹在兹的,是我的私淑作家:波翠克丝·波特。这名字或者陌生,但我想,你一定听说过《彼得兔》,还有格拉斯特市的小老鼠、松鼠提米脚尖儿、平小猪、杰米玛鸭子……我对田园生活的全体想象,都与她有关。除了是作家之外,她还是植被插图画家、绵羊饲养员、勤劳的农场主、体贴的妻子、家乡英格兰湖区忠诚的环境保护者……有人说,对于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她远超当时社会的普遍期望值。我得说,即使放在现在,她仍然卓尔不群。
她出生在伦敦富商家庭,最爱的时光却是与家人在湖区度假的日子。她喜欢秀丽的自然风光,也爱养小动物,与小兔子、小松鼠和小刺猬一起玩耍。回到伦敦后,她画下记忆与想象。起初,她只想娱人自娱,把画作和故事都寄给童年家庭教师的孩子,怎样的机缘,让她出版了第一部书:《彼得兔》,且一炮而红。终于有了能自由支配的钱,她立刻买下了一座农场,1903年起,一直住在那里。农场生活在她笔下,是一个个含笑带泪的小故事:《生姜和酸菜》里的小店兴衰;《馅饼与小肉饼盘子》里的猫狗茶会写的就是可爱又可笑的乡村社交;《夹心布丁卷》里猖狂得敢收拾小猫的老鼠夫妇,毫无疑问,就住在波翠克丝家里呀。
她亲自种植卷心菜和莴苣,野兔们大摇大摆地来偷吃,吃饱了就在田地里的阳光底下,呼呼大睡。给谁吃不是吃呢,她微微笑得很宽容。
她单身了那么多年,47岁才终遇良伴。她是标准的白富美,家人嫌弃对方配不上她,但她岂是眼光那么浅薄的人?身高体重收入学历何足道哉,重要的是,愿意陪她共同在人间仙境般的湖区里徜徉,和她一起养绵羊剪羊毛,冒着微雨在田间耕作。
前人之美难以效仿。我只是羞涩地,花十块钱,买了一盆红花绿叶的植物——卖花人说,它叫“火鹳”。我的阳台,就这样,变成了我的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