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余秀华的走红并非偶然,因为民间潜在大批作家、诗人,只不过我们还没有去发现他们。不论发现与否,他们都在那里。而且大约只有时代的适宜气候,他们才能冒芽些许。这说明了什么?
大概首先,作家、诗人的生长,需要一种自由的状态,一方天然的土壤。他们先天具有文学与艺术的细胞、种子,受到某种启蒙后,便迅速发酵,发育。他们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奇异的天赋。早先巴金、曹禺的处女作问世,后自成文学一家,虽有社会的烙印,但并无刻意的栽培。我国当代乡土文学代表性作家刘绍棠亦是一例。这个在北京通州大运河畔长大的孩子,读小学时便写出了长篇《西海子游记》,高中时写出代表作《青枝绿叶》。奇怪的是,随着他的声誉、培养的规格越来越高,反而作品大不如前。近的如莫言,他自幼的文学生态,最多就是几本散落在高密东北乡的长篇小说,之后从军,更没有谁辅导他写作,后来是一本小杂志成为他走向文学世界的台阶。获奖后,莫言挣扎着要回到他原先的自由状态,否则他的文学生命便会枯萎。而余秀华称“记者来了,兔子死了”,就是一个自由状态的寓言。
其次,作家与诗人要紧的是深入、体味、思考自己的生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各方水土组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一个艺术家将自己的生活琢磨透了,反映深刻了,便是让读者与观众领悟了这个世界。也许有人会质问,怎么要深入自己的生活?要深入人民群众的生活才对。其实二者并不矛盾。谁能说生命的个体不能折射出群体的丰富与宏大?正如诗人威廉·布莱克的诗句“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再说,作家诗人对自己的生活最熟悉,最了解,写起来也最生动。就像余秀华,如果离开了封闭的横店村,其想象力可能就释放在其他诱惑之中;要是没有脑瘫,就失去了诗中对温暖的强烈渴望。这一切感染读者的情怀,不是任何技巧和外力的作用能够构建的。
然而,余秀华的天才并不等于她作为诗人的生涯能够持续、所有的作品都能慰藉读者的心灵。她需要各方面公正、客观、专业的评论,需要读者真诚的回应,以供参悟。否则,她的原生态喷发,生命力将难以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