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案由:敲诈勒索罪
案情概述:被告人李某发现被害人关某驾驶一辆“克隆”出租车正在载客运营,该车悬挂的号牌与其朋友陈某驾驶的出租车号牌相同,李某即电话通知陈某,同时跟踪该“克隆”出租车至石门二路新闸路附近,并殴打关某,致其轻微伤。嗣后,还向其索要钱款。
欢迎届时登录新民网法院频道(http://fayuan.xinmin.cn),观看案件庭审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