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学热”升温,全国各地出现的某些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争议。
譬如,报刊和电视上不断报道,有些学校或地方,学生或其他人员穿着古代礼服对孔子或其他先圣先贤行跪拜礼,有的还有古乐相伴,或排演出相应的队形与膜拜仪式。
譬如,随着一些“蒙学”读物的普及,一些经典著作的传授,一些文学名著的传播,有的历史人物和典故,不管是史籍上的真实人物,还是文学作品中虚构的形象,都频频出现于媒体、宣传品,甚至在新建的公园、广场和其他场合,化为图像、泥塑、石雕,有的还能构成有情节的组合雕塑。题材是多方面的,包括:《三字经》、《二十四孝》里的悬梁刺股,王祥卧冰以及不少历史人物,如清明节至,有关介子推的宣传品就不胫而走。再譬如,各种各样、各种程度和规模的“国学”补习班、补习学校应运而生。办得好的,确实为学生和家长考虑,为社会传承文化尽责任的不是没有,但为数不多;更多的似乎还是属于商业性质,趁机赚它一笔。更有甚者,办起了一些“私塾”,尽管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没有相应的资格和身份,但因为迎合了一些人的需要,仍然屡见不鲜。
如此等等。于是让我们不由得想起了有关“婴孩和洗澡水”的比喻。给婴孩洗完了澡,要是把婴孩连同脏水一同倒掉,那不成了荒唐绝伦的事吗?但有一度,尤其是“文革”十年,这样的笑话就在我们中间发生,打着“批判”的旗号,硬是把千百年来祖先积累的传统文化以“破四旧”的名义给抛弃了,造成了一代人在文化发展方面的断层。教训是深刻的,整个民族都在反省中。
但是,同样不能走向另一极端。如果为了继承传统文化、发扬“国学”而把与它相联系的所有形式、人物、事件乃至细节,都肯定下来,毫不“走样”地照单全收,代代相传,岂不是等于把洗澡水也全都喝下去吗?尽管它洗的是可爱的婴孩,但它毕竟是洗澡水,要精心地保存他们,有必要吗?或者说,有可能吗?
先说礼服、跪拜这些形式上的模仿和再现吧。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内容和形式,但二者的协调和统一是相对的,是与一定的时代和环境相联系的。有些表现形式是本质性的,难以改变,有些则会因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就拿衣着来说,自先秦起,读经的人们就穿着历朝历代的服装,并不是只有穿孔夫子时代的衣裳才能读懂《论语》,而且,中国的服装史是十分悠久也十分复杂的。如今见到的一些真说不清是汉代的还是唐代的乃至明清的,既如此,那又何必把金钱和精力浪费在这些形式上呢?跪拜等仪式也应同样对待,倘若是某些十分隆重一定要重现古代某种场景的情况下,有必要举行也未尝不可,但一定要慎重、准确。至于通常情况下,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时代不同了,弄得不好只会闹笑话。总之,“国学热”中的形式主义要排除。
再说对某些历史人物和事件,那更应仔细分析。古人刻苦学习的精神应该继承,但悬梁刺股之类的具体做法并不可取,而且也不见得有效果。“二十四孝”里的一些孝子,或卧冰,或伤子,或尝粪便,或装疯卖傻,实在都并不可取,就算体现了“孝道”,但已违背与扭曲了“人”道,孰轻孰重?至于介子推这样的历史人物,更需要深入研究,因为对他的评价涉及到许多历史理念,不能只看到他割肉给君主吃。而“国学”如果成了谋利赚钱的工具,就更不足以提倡,必要时还要请有关方面清理整顿,以免让人上当。还是那句老话——“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洗澡水不是精华,该泼的就尽快泼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