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备受争议的“专车”合法化问题,上海市交通委近日表示,已与第三方打车软件方成立了全国首个专题工作组,将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等资质问题深入调研,在全国率先出台依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应管理办法。今后不管用何种方式,“专车”必须要始终处于受控的状态。
移动互联网正改变着中国的城市交通,“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激战的硝烟刚刚散去,“一号专车”与“易到用车”又相继粉墨登场,一个个小小的App软件,不停搅动着城市交通这一池春水。随着城市交通压力的增大,打车难在很多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相比起守株待兔式打车,软件预约无疑更有针对性,同时也更能体现个性需求。不过,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打车软件始终面临合法性质疑,其中,尤以“专车”服务为甚。
“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扮演的身份是信息平台,旨在盘活现有出租车资源。相比之下,以“专车”为卖点的打车软件,不仅负责沟通信息,而且直接提供起了服务。因为缺少运营资质,“专车”服务陷入窘境。
“专车”服务之所以令城市管理者难以应对,一方面是因为游离于管理体系之外,另一方面其本身似乎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不仅区分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三种服务业态,而且明确表示,鼓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强调指出,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如果说交通运输部的表态代表着一种趋势,上海则在用实际行动为“专车”合法化铺路,饱受争议的“专车”,有望因此驶入依法管理的正途。
实际上,此番受益的不只是“专车”:从6月1日起,“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将上线运营,上海市交通委、四大出租车企业和滴滴打车三方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这也是目前国内第三方打车软件首次接入官方统一的信息调度平台。打车软件与出租车信息平台最大的区别是,其自身建立在资本调度的基础上,而且又缺乏有效管理,因此,对于市民来说始终是便利与风险共存。两者实现互联互通,当能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同时以规范管理维护行业秩序、保障市民权益。
对待市场下产生的新生事物不是“棒杀”,而是采取一种监管的态度,这体现政府部门定位的精准化。“互联网+”已然成为时代风向标,如何面对由此产生的新事物和新问题,考验着城市管理的行政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