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金陵东路江西路口的沿街骑楼将被拆除,而骑楼恰是金陵东路的特色风貌,事后方知,只是谎报的“军情”。那么,金陵东路的过街楼是旅沪闽广商人根据南洋或中国南方的建筑形式建造的,是根据什么得出的结论呢?
金陵东路筑于19世纪50年代中,称“法大马路”因法国领事馆设在该路上,中文名“公馆马路”。当时,筑路的材料主要是泥土、沙石,路的质量很差;交通工具主要是小车、人力车(独轮车、黄包车),对马路的要求不高,大路的宽度只要不低于8-9米,这些规定主要为“免行人之挤拥”,马路不设上街沿。早期的法大马路的东段近外滩,比较繁华,路面略宽,西面冷清,路面稍窄。马路定型后,沿街的建筑也鳞次栉比地建起来了,再要拓展马路就得动迁沿街的房子,麻烦就大了。1908年,法租界开通有轨电车,也只能对法大马路的西段部分过于狭窄之路进行拓宽,使马路的宽度不低于8米。
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上海城市人口已近300万,法大马路也已成为繁华的商业街,原始的小车、人力车等交通、代步工具逐渐被电车、汽车替代,狭窄的路面已严重影响和制约法大马路的经济发展和商业繁华。1926年出版的《上海房地产实用大全》中收有法租界关于法大马路建设的规定,谈到法大马路的现状,并规定:此后商家在法大马路两侧翻建、重建房屋,必须退到规定的“红线”外,以确保法大马路的车行道不得小于12米;重建的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建成“过街楼”(今建筑界以书面语言称为“骑楼”);过街楼的高度为7米,宽3米,;规定过街楼是公共人行道,即上海人所谓的“上街沿”。商家可以在过街楼上建设房子,以此来补偿投资或建设方的损失,也形成了法大马路的特色。
实际上,稍认真调查就会发现,金陵东路两侧的过街楼的建筑全部建于20年代末和30年代,而没有过街楼的建筑,肯定是建于1926年前的老建筑。可见,法大马路的过街楼是规划和法律的结果,不必是旅沪闽广商人根据自己的习惯建造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