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红忠等68人原来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员工,要求前东家支付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涉及金额达57.7万多元,其中工资6万多元。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这起仲裁申请后,发现这68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现在已经与另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于涉案共68人,人数较多,而且劳动者工作时间是四个班组三班倒,一个班组常日班。为了避免大批人员去仲裁庭审,影响单位正常生产,劳动者集体请假又造成经济损失,决定安排14日(周六)、16日(周一)、17日(周二)分三次庭审处理。今天来参加庭审的,是19名常日班的劳动者。上午,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按照仲裁程序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吴国芳介绍,这是宝山“假日仲裁庭”首次开庭。今年宝山突破了传统的庭审模式,建立起了“便民仲裁庭”。“便民仲裁庭”目前有三种模式,分别为巡回仲裁庭,在案件发生密集区域所在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置临时性办案场所,就近庭审;假日仲裁庭,工作日不方便开庭的当事人,可选择在休息日处理争议;“家门口”仲裁庭,在用人单位住所地或劳动者所在社区开庭,主要方便处于孕产期的女职工和行走不便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