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1:新民法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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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公里被改成8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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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6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手车里程数有“猫腻”
30万公里被改成8万公里
朱春叶 刘方园 袁玮
  本报讯  (通讯员 朱春叶 刘方园 记者 袁玮)赵先生通过某交易网站买下了陈某的一辆二手车,然而车辆故障频发。赵先生发现车辆购买前的真实里程数竟高达30万多公里,而非购买时的8万多公里。近日,虹口区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赵先生要求解除交易合同,返还车辆的诉讼请求并要求陈某返还赵先生购车款9万元。

  赵先生认为,车辆实际里程数与购买时载明的相差甚远,陈某存在欺骗行为。中介公司对车辆有实质审查义务,其没有识别出车辆的基本性能,亦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陈某辩称,该车是从他处购得,当时仪表盘上的里程数就是8万公里,自己从未做更改。中介公司未到庭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易车辆的行驶里程当属合同的主要内容。车辆交易前的累计维修保养记录里程数为30万公里,与《交易合同》中载明的8万公里存在巨大出入。无论陈某是否存在过错,均不影响其出售车辆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事实,陈某应承担相应责任。中介公司虽负有形式审查义务,但并无对车辆鉴定评估义务,赵先生要求中介公司履行实质审查义务的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交易合同》,由赵先生向陈某返还车辆。考虑到赵先生实际使用了车辆,结合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情况等酌定由陈某返还赵先生购车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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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帮孩子找回了母爱
二手车里程数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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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新民法谭B01二手车里程数有“猫腻” 2016-09-16 2 2016年09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