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镇地处杭州湾北岸,依水而建、因水而兴,去年开展中小河道治理以来,全镇范围内黑臭河道基本消除,整体水环境显著改善。如何在加强政府责任的同时,提升河道养护的“公众参与”?漕泾镇副镇长曹永强认为,要让村民成为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制定‘河规民约’,首先要村民认可,才能自觉遵守。村居这一层抓好了,水治理的基础就牢固了。”水库村党总支书记沈海峰介绍,在河规民约起草过程中,村两委积极组织村民参与,形成草案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群策群力,河规民约更接地气。例如,水库村是纯农业村,耕地达2100亩,面对农业面源污染这个水环境污染的“大头”,河规民约中明确标出“红线”;水库村水域面积广阔,占到整个村域30%,河规民约中把严禁下网捕鱼和电捕鱼列为“重点”,保持水域生态平衡。
在企业较为集中的村居,河规民约则强调村民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在靠近镇区的村居,则对倾倒垃圾等行为加以约束。此外,为使河规民约更有效,漕泾镇结合星级文明户和美丽宅基的创建,将奖励机制引入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