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蔡老伯在昌平路被车撞伤头部,经交警察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张某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蔡老伯随即被120送至华山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入院需预付六万元医疗费。蔡老伯是孤老,老伴去世,无儿无女,只有一远房侄女到院陪护,医疗费没着落。
交警看着蔡老伯实在困难,多次要求张某垫付部分医疗费,但张某屡次以法律上没有垫付的义务为借口,始终不愿意出一分钱。交警只能向保险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费限额内先行垫付一万元。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蔡老伯终于病情稳定,转入康复医院恢复。蔡老伯的侄女东拼西凑,帮助蔡老伯先后垫付了将近十万元医疗费。后续康复需要大笔费用,但病人及家属实在无力筹集了。蔡老伯联系了张某,希望张某能将手头上现有的医疗费发票报销掉,但是被张某一口回绝。蔡老伯又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复说要等到治疗全部结束,才能一次性理赔。
蔡老伯无奈向“新民交通法援”求助。法援律师告诉蔡老伯,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对已实际产生的费用,伤者有权先行获得赔偿。蔡老伯可先将整理好的医疗费发票及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等,附民事起诉状递交法院,请求法院对已产生的损失判决赔偿。再用这些钱支付后续的治疗、康复费用,待后续治疗终结后,再一次性全部了结。
法援律师接受蔡老伯委托后,通过先行诉讼,将张某和保险公司诉至静安区法院,帮蔡老伯拿回了医疗费,还让张某承担了案件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张某因自己不予配合,额外承担了诉讼成本,受到法律惩罚。法援律师告诉蔡老伯,后续终结时再次起诉,张某仍需再次承担案件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李一能
“新民交通法援”是《新民晚报》旗下“公益法律服务新媒体”,专注指派优质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法律服务,承诺不向伤者收取任何费用,案件结束后由肇事方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