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莫言办了一个文字展,取名“墨迹”,而非“书法”。大概因为自觉“资质平平”,所以,选择了对“书法”的回避。在动辄自诩“书法家”的时状中,莫言的这种回避,或许是对“书法”的别一种敬畏。当然,从小热爱书法的莫言,必也知道:“墨迹”是相对于“碑刻”的另一种书法样式。所以,“墨迹展”其实还是“书法展”,只是设了一道知识的门槛,玩了一把文字游戏而已。避开炫耀之嫌,费用这一番心思,到底还是要办个书法展,但又不想“在美的方面乏善可陈”而招来非议。因此,要为莫言点赞的,便不是他对书法的敬畏之心,而是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且还要展览陈列的自我保护的机智。
既知乏善可陈,又要陈列展览,自然要交代一个理由。乏善,源于功力不够,那么,不妨抬出一个“个性”来替换。用“个性”来回避“功力”,这本身就是一个很“艺术”的手段。作为一个用文字来讲故事的大家,莫言定然也是知道艺术的个性是建立在功力之上的。没有功力的个性,实是无本之木。
在“墨迹”与“书法”,“个性”与“功力”之间来回腾挪,显然,不是作为作家的莫言的文学创作,而是在为自己作为“书法家”寻找曲径通幽罢了。
自我辩护,是一种本能,本无可厚非,只是对莫言这样的名人来说,显得多余了。自古名人的字,无论其美丑,本身就有价值,作为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不会没有体会。
其实,就像给自己的小说取名《丰乳肥臀》一样,不必牵进“墨迹”“个性”这种雅致的字眼,直称“莫言毛笔字展”,反倒体现了其一贯性。不过,在“墨迹”展中,他到底还是说了句实话:“看了我的书法集,父亲感慨万端地说:‘儿啊,能把字写得这样难看,也真是难为你了。’我信心满满地说:‘爹,您放心,我一定继续努力!’ 左书于北师大 莫言。”文人的执拗与可爱都在这儿了罢!
凭着莫言的机智,他不会没想到如此种种。因此,不避多余而强说之,便是自有其意的——“但也许,会有别的收获。”
当然,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