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意见》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作出规定。
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意见》针对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主要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的定位、作用、要素、设备配置,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作出规定。
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意见》针对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主要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作出规定。
刘振宇表示,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从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等三个方面,对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执法信息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另外还将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于今年3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报司法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