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何去何从?市人大代表杨国平就此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非法的,全面清退;新增的,总量控制。
执法不能
非法运营愈演愈烈
一边是野蛮生长,一边是执法不能。
“滴滴”在尚未取得上海市网约车经营许可之际,便持续大规模组织非法客运。2018年3月,美团打车在上海启动运营。“滴滴”、美团两家开打“价格战”,仅3月21日至4月2日,全市交通执法部门累计查处网约车非法客运211件,其中“滴滴”148件,“美团打车”63件。对此,《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最高处罚金额仅3万元,没有停业整顿的处罚措施。
2015年至今,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共对“滴滴”做出8次行政处罚,均只能依据2014年政府令《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每次罚款十万元。这对像“滴滴”这样每年“烧钱”数十亿的平台而言,实在是震慑乏力。
差别化监管
有损公平竞争市场健康
本质上,网约车和巡游车都从事客运服务,供乘客临时雇佣。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但是,现行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对网约车与巡游车采用差别化监管。
比如,巡游车采用严格的政府定价,网约车采用市场调节价,平台拥有自主定价权。2018年12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出租汽车和车辆非法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规定,市民乘坐巡游出租汽车被拒载、绕道多收费,只要有两次被执法部门查证属实,驾驶员就会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裁量基准同时加大了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将车辆交于无证人员驾驶的处罚力度——造成计价器失准、损坏或利用其他手段舞弊,若是个体经营者,直接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若一家企业累计有20%的车辆有这样的行为,企业将被吊销经营资格。但如此严管只针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则不在范围之内。此举明显有失公平,有损公平竞争和市场健康,为此,上海有必要完善监管,起码,应全面清退非法网约车。
总量控制
借鉴经验未雨绸缪
截至2018年12月20日,上海全市共有10426辆合规网约车,已达巡游车的20%。测算表明,合理的网约车数量应为巡游车的5%-10%,如不能及时控制总量,一旦运营车辆数超过市场承载力,势必加重道路拥堵,引发城市管理新问题。对网约车数量做必要调控已成共识。2018年4月21日零时起,南京暂停受理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成为全国首个对网约车进行数量管控的城市。上海有必要借鉴南京经验,未雨绸缪。 首席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