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两会上,不少市政协委员也纷纷对此发表看法,有委员还专门提交提案,建议针对校园软硬环境的整体安全,加快地方立法。
市政协常委邵志勇是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也是杨浦区教育局局长。在他看来,变味的寒假作业事件是典型的校长责任缺失。“教材包括狭义的教材和广义的教材,前者是指教科书,后者包括练习册、辅导材料、作业等等。”邵志勇介绍,对于教材,上海市教委历来非常重视,无论是国家的教材还是上海的教材,都有审查机制,也有检查机制。但对于广义教材的选择,学校有较大的自主权,往往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未经审查就随意采用,这必须引以为戒。
邵志勇认为,学校是育人的主阵地,教材代表了国家意志,即使是练习册、辅导材料、作业,也不能随意从市场上拿来就用。“一所学校连续发生两件事,暴露了学校管理的问题,也足以让政府管理部门引起重视。”在邵志勇看来,民办学校出问题,董事会也有责任,因为在用人上、在设施设备上、在安全管理上有所疏漏。“我觉得今后民办学校的监事会里,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派驻,只有措施到位了,管理才会更加完善。”邵志勇认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必须规范发展。“一要支持,二要规范,规范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主题。”
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和教育集团(中心)总校长卢慧文也是一家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在她看来,不管是校内食品安全,还是教材的导向健康问题,都可以视作校园安全的一部分。她建议,应尽快把《上海市学校安全条例》纳入立法工作时间表,用法律的形式来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工作标准。据卢慧文了解,上海至今没有综合性的关于学校安全的地方立法,只有《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以及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学校安全是个综合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全局性思考和部署。”卢慧文建议在现有的行政规定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地区和我国其他省份的立法经验,尽快把《上海市学校安全条例》纳入立法工作时间表,用法律倒逼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
“除了立法,实际的工作中还需要动态的风险管控机制。”卢慧文认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既需要立法保障,设定底线;也需要形成机制,加强过程性管理与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保护师生身心安全。
本报记者 潘高峰 方翔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