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检查发现,自2018年以来,上海飞洋汽车修理厂对468辆次货物运输车签发了机动车辆维修合格证。然而,执法人员前往该维修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虽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但维修现场的大门开不进货运车,地面也没有维修货物运输车的“坑道”,不具备维修货运车的实际能力。
询问中,该厂负责人陕先生对签发虚假机动车辆维修合格证的行为供认不讳。他们称,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时,每辆车收取了600元左右。
“上海飞洋汽车修理厂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法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即日起对上海飞洋汽车修理厂作出了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停业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