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中国微商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然而,微商发展中时常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发展代理、非法集资等症结,也使其“繁荣”备受质疑……中消协统计数据显示,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
微商勃兴,动物凶猛。在成为投诉热点的同时,也表明,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无论是便捷程度,还是个性化体验,微商的兴起与发展均迎合了社会公众的需求,社会对此应有更大的宽容。
毕竟,任何一种商业模式的诞生,都不可能从一开始就规范有序、中规中矩,也都可能经历一个野蛮生长的阶段。很多时候,机会往往与问题并存,繁荣每每与混乱同步。电商是这样,微商也不例外。当下需要注意的,是密切关注、及时纠偏,并逐步从中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路径来。
一方面,微商发展的速度与规模虽然惊人,但历史却极其短暂,行业内部的自律、自净功能等来不及产生约束,市场竞争等选择机制也需假以时日。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与缺失,也导致微商法外生存、野蛮生长。这里的“因”与“果”,其实是一体的。越是强制管理松动的地方,越是容易激发市场活力、释放社会的创造力。问题不是要不要管,而是应该如何去管。若一味放任,则前述假冒伪劣、非法集资、传销等发生在其他商业领域中的病症,一样会在微商这里蔓延;若是不容分说粗暴干涉,则很可能又会挫伤部分民众的创业热情。
发生在微商领域的诸多问题,看似是微商惹的祸,实则仍是社会上绵亘已久的老问题、老难题,比如假冒伪劣、非法集资等等。现象在线上,根子却在线下,区别只在于扩散渠道。正如不能因为假货从网上购来,就不再网购一样。我们不能将普遍的经济社会病症,都归结到渠道上。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当下对微商就束手无策。既然微商主要靠熟人关系的私密圈子传播,那么不妨强化个人声誉、个人信用等软约束,多一些消费提醒、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不要轻信朋友圈内超低价的销售和代购。事实上,不断发生的交易纠纷,本身也是一个教育、传播、规范、净化的过程。
此外,监管方面也应积极主动介入,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尝试着将微商纳入监管视野。比如,将微商纳入电子商务范围,以网络交易的方式进行管理;督促微信平台进行监管;依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非法集资等非法行为。同时,弥补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
微商也有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而要抵达“诗和远方”,不能靠野蛮生长。惟其有规则,方才有活力;惟其有边界,方才能赢得自己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