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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法院判决本市首起摩托车违法上高架造成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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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1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白天高架逆行上演 “猫捉老鼠”
静安区法院判决本市首起摩托车违法上高架造成的刑事案件
李鸿光 宋宁华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两辆无证无牌摩托车竟大白天在南北高架上逆向行驶,面对交警两头设卡拦截,屡屡逃窜,但终究难逃法网。昨天,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俞某、郭某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退赔肇事损失费8016.6元。这是本市法院判决的首起摩托车违法上高架逆行造成的刑事案件。  

  摩托闯上高架

  据静安检察机关指控,俞某、郭某均为本市奉贤当地农民。2017年4月25日14时许,俞某、郭某两人各自驾驶二轮摩托车开上南北高架,二人行驶到洛川路上匝道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拦截,马上在同车道内调头逆行以逃避追捕。

  后二人发现逆向行驶的前方也有交警设卡拦截,又将摩托车调头逃窜。俞某、郭某竟然还驾驶摩托车冲击高架道路中间的防眩板,企图从对面车道逃逸,导致防眩板受损。

  在冲击防眩板过程中,俞某的摩托车被防眩板弹回,又撞上同车道一辆行驶的私家轿车,导致该车受损。因未能进入对向车道,俞某、郭某再次在高架道路上由北向南逃离,在逃离过程中俞某驾驶的摩托车与拦截的警车碰撞,致警车受损。事发后,警察在事发现场将俞某、郭某抓获归案。因他俩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南北高架道路上车辆长时间堵塞。  

  无证无牌逆向行

  法庭上,20岁的俞某供认,当天他与郭某在宝山办完事,各驾驶一辆无证无牌的摩托车打算回奉贤。为行驶路线方便,两人就驾驶摩托车从高架入口驶上了南北高架。当他俩骑摩托车行驶了近半小时后,发现在他俩的前方一个上匝道处有警察,随即郭某对他说了一句“有交警”,俞某就回答说“往后走”。

  21岁的郭某也供述,当他们发现在高架道路上有一处铁质隔离栏,不约而同说“冲过去”,企图能将铁栅栏撞开一个口子逃逸。但冲撞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这时俞某见一辆警车迎面朝他们开了过来。俞某想加速从警车右侧穿过去,却碰撞上警车右侧保险杠,人从摩托车上飞了出去,倒地骨折,被警察送到医院治疗并被抓获。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俞某、郭某驾驶无证无牌摩托车在高架道路上肆意行驶,遇交警拦截后冲撞道路上交通设施以逃避追捕,该行为已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俞某、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付了肇事经济损失,从轻对俞某、郭某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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