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平安北京微博发消息,提醒市民在乘坐扶梯时“十不要”。该提示微博还配有一张正确乘坐电梯的姿势图。
●不要在乘扶梯时看书读报或是看手机等便携式阅读器;
●不要让孩子单独乘扶梯,要有家长看护;
●不要踩在黄色安全警示线以及两个梯级相连的部位,更不要在扶梯上走或跑,以免摔倒或跌落扶梯发生危险;
●不要将鞋及衣物触及扶梯挡板;
●不要在扶梯进出口处逗留;
●不要将头、四肢伸出扶手装置以外,以免受到障碍物、相邻的自动扶梯的撞击;
●不要蹲坐在梯级踏板上,随身携带手提袋等不要放在梯级踏板或手扶带上;
●不要携带过大的物品而使用升降式的电梯;
●不要将手放入梯级与围裙板的间隙内;
●不要逆行、攀爬、玩耍、倚靠或争抢上扶梯。
本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日中午12点半左右,一名9岁男孩在北京西单新一代商城独自乘坐自动扶梯时把头探出了扶梯,被夹在扶手和楼板的夹角处身亡。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西单新一代商城时发现,商城东侧四层至六层的上行扶梯已停运,扶梯入口处拉起了警戒线,两名工作人员看守在商城五层的扶梯入口处,五层上六层的扶梯左侧能依稀看到干了的血迹。
记者发现,扶梯的入口处立着一块“扶梯乘梯须知”,上面告诫乘客搭乘扶梯时不得探出梯外,同时,该须知还声明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乘坐扶梯时,应有成年人陪同。
据一商户介绍,中午12点半左右,同层一商户9岁大的儿子乘坐扶梯从五楼上六楼的过程中,把头探出扶梯,结果被夹在扶梯扶手和楼板的夹角处,当场死亡。该商户表示,商城内人很多,可能是男孩母亲忙着卖货,一眼没照看到孩子,就酿成悲剧。
记者从急救方面获悉,昨日中午12时24分,急救中心接到报警。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孩子已死亡,初步判断是被夹到了头部和颈部。但确切死亡原因,要待警方进一步确定与授权披露。
记者调查
警示牌易被忽视
事发后,记者在多家商场走访后发现,这些商场的扶梯周围都有“乘梯安全须知”,并有乘梯警示标志:“勿将身体探出电梯”“扶好扶手”;上行扶梯与楼层之间的空隙都挂有“小心碰头”“不要探出身体”等警示牌。
但这些电梯警示牌很容易淹没在花花绿绿的广告牌中,警示效果被弱化。
事件发生后,许多网民提出扶梯自身设计上应考虑到这种危险性,尽量消除不安全因素。记者获悉,我国在去年刚刚对自动扶梯的国家标准做过“更新”,目前标准与欧洲同步,质检总局称“技术比较先进”。
事发后,北京市政协科技委员会委员朱良在微博上说:“自动扶梯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仅靠人是不够的。必须修订标准,加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网。”
律师分析
应分清三方责任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飞表示,事件主要涉及三个当事方的责任。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有义务在扶梯附近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比如儿童乘坐电梯时应有成年人陪同等。而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商场的工作人员应当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如果商场方面尽到了上述义务,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其次,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孩子的家长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使孩子脱离监护,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孩子家长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事故发生时,运行中的扶梯是否合理有效地避免意外的发生。“作为扶梯生产厂家,应当考虑到扶梯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并且在产品设计中有所考虑。如果存在设计缺陷,扶梯厂家也应当承担责任。当然,这一结果有待安监部门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