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浦东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张宇介绍,刑诉法中新增加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比上海检察机关目前实行的“诉前考察”制度,适用范围、条件、程序更加规范。目前,浦东检察院每年对十几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诉前考察”帮教制度,同时,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探索与尝试。
在一起案件中,少女小雨的父母疏于管教,一天,她按照男友的要求,把自己一个骑摩托车的同学约出来,为男友抢劫摩托车提供便利。检察机关发现,小雨未满15岁,情节轻微,不予起诉更有利于她今后的成长。于是,联系专业社工实施帮教,并敦促其父母加强与女儿的交流和监督。目前,小雨在考察期中各方面表现均良好。
另据了解,黄浦区检察院近日与警方及法院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批捕、起诉、审判五个阶段均建立协作机制,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及的案件,如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且适用法律无争议,则对全过程重新规定时限。
其中,公安机关20日内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3日内批准逮捕,20日内完成案件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10日内作出一审判决。如此一来,办案周期可缩短近一半,避免诉讼时间过长加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心理压力,以及产生刑期“倒挂”和“二次污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