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君,16岁,高一在读,却因为抢人财物将面临刑事审判。孤傲、冷漠、倔强的男孩在经过心理辅导专家们“共情”、“倾听”、“宣泄”的专业干预治疗后,真心悔过,重返校园,案件审判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合一。“这就是心理疏导的力量。”小君的心理辅导员金法官这样感叹,“一名好的少年法官,要专‘心’断案,用‘心’感受、倾‘心’塑人……”
司法实践表明,未成年人作为心智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不良心理因素常常是致其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着眼于罪错少年的心理修复,已成为国内外少年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借鉴国外少年司法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审判实践,在上海高院的统一要求、指导下,全市多家法院积极探索心理干预机制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的运用。比如普陀区法院推出“个人家庭治疗法”,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长期“跟踪式”、“寻访式”的专门治疗,将对罪错少年的心理疏导从案件审理过程中延伸至审判后。
2011年10月,上海法院少年审判法官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正式开班,这是继上海高院在全市范围内选聘50名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作为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员之后的又一创新。这也成为上海法院用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建设的一个典型。
【专家点评】
在我国,“法院文化”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改革开放后才出现。虽然随着司法改革的掀起,人们逐渐关注并不断深化着法院文化领域的研究。《法院文化》一书,最鲜明的特色是建设性、学术性和实践性统一,把厚重的历史经度和宽广的司法纬度相互融合,构筑了较为完备的建设法院文化的理论体系。——周正舒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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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总结借鉴全国法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梳理汇总上海法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探索成果,体现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的“法”的内涵、“院”的特色、“文”的品位和“化”的功能。全书的框架体系分为四个部分,力求展现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历史脉络,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形成规律,反映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路径,并提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本报记者 徐轶汝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