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发行底价4.95元/股,相当于除权前的7.42元/股,与前次方案的发行底价相同。按照6月9日攀钢钒钛发布的定增方案,该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用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整体资产和业务、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齐大山选矿厂整体资产和业务。
据悉,方案调整后,根据120亿的发行规模,鞍钢集团出资不超30亿元参与认购,不仅相当于减小了对外发行的规模,同时也充分显示了其对攀钢钒钛资源整合的大力支持,以及对本次发行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标的资产预估值下调则意味着攀钢钒钛从收购资产中获得的盈利空间将大幅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停牌前攀钢钒钛的股价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向下调整,但新方案中并未修改发行底价。据测算,将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新的定价基准日后,根据规则计算的发行底价可确定为3.62元/股,但新方案中的发行底价仍为4.95元/股,相当于除权前的7.42元/股。对此,攀钢钒钛表示,尽管最终发行价格将视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为最大程度地保护现有股东的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维持原发行底价不变。
据了解,鞍钢集团于2011年承诺在重组完成后5年内将符合上市条件的铁矿石采选业务注入攀钢钒钛。本次交易完成后,攀钢钒钛的铁精矿生产能力和铁矿石储量将明显提升。
本报记者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