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满60周岁及以上
■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 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2. 一位失能老人,符合享受“长护险” 评估条件,在哪里得到专业照护,才能享受“长护险”?
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护理服务形式。
■ 社区居家照护 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 养老机构照护 养老机构为住养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 住院医疗护理 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入住机构内护理性床位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3. “长护险”能提供哪些具体服务?
目前,本市规定了42项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其中,基本生活照料,洗脸、梳头、吃饭、喝水等等,主要包括与护理对象“身体护理”密切相关的项目;常用临床护理,鼻饲、药物喂服等等,主要包括根据医嘱由执业护士完成的项目。
4. 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住院医疗护理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有什么区别?
■ 社区居家照护 评估等级二至六级。试点阶段,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90%。
■ 养老机构照护待遇 评估等级二至六级。支付标准为:评估等级二或三级的20元/天;评估等级四级的25元/天;评估等级五或六级的30元/天。养老机构实际服务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85%。
■ 住院医疗护理 参保人员在住院医疗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待遇按照其本人所参加的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