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业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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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1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周骏工作室
  周骏工作室:遇到上海春天几位业主,得知日前居委会向小区业主发送公告,称受房管局和街道委托,要把上海春天和相邻的锦绿新城(我此前误听为是世纪同乐和绿地世家)合并组建一个业委会,引起轩然大波。我建议业主先把两个小区的基本情况如土地规划等搞清楚再做定论,是一家分不开,是两家不该合。 

  在我印象中,锦绿新城和上海春天好像不是一个开发商,锦绿新城业委会成立了六七年,也从未给春天业主留有业委会名额。现突然称属于一个小区,应该向业主提供相关证据,以平息质疑。此外,如确是政府行政决定由居委会来发布,也很不规范。 

  老榆树2011:看来这是一股风,源头在哪里?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按“规定”必须由房地局出“公告”划定,而之前已发“公告”,再发新的,按行政法规必须彻销“原公告”,走程序!房地局怕麻烦,甚至通不过,所以走捷径,违规也!

  周骏工作室:除了业委会成立难,监督业委会也是难题。社会上的腐败之风也会吹到小区,一些心术不正者一旦进入业委会,只会滥用权力侵害业主利益。如与不良物业勾结,里应外合,业主吃亏就大了。另外,对物业公司缺乏监管,上海有3000多家大小物业企业,行业协会会员只有1200多家,非会员谁来管? 

  中中故事:颐德名苑原业主委会主任出国几年,遥控业委会几年。业主信访市府、市人大后,该主任提出不管了,怎么办? 

  老榆树2011:如何监督业委会?中央有纪委“监督”,是否可选小区德高望重,大家信得过的老同志组成“业主监委”来监督,实施“一票否决制”(在小区“议事规则”中注明)。松江法院的法官告诉我,现在要业委会,一旦成立了又有业主来告!监督机制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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