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运作实体化。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整合服务资源,打造“1+3+27”的工作模式,推动访调对接工作实体化运作。即打造1个镇级访调对接工作中心,3个名书记访调对接工作室和27个村居访调对接工作站。把人民调解室和信访接待室同步规划、同步建造、统一标识,人民调解和信访接待窗口毗邻设计,为来访群众提供信访、调解、咨询、法宣、法援“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是对接常态化。制定《访调对接实施方案》,明确将三类信访事项列入对接范围,并对四种不宜对接调处的情形予以排除。建立联动机制,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各工作室、工作站等协调联动,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建立多向沟通机制,通过联席会、协调会以及电话、QQ群、微信群等,加强日常交流和信息沟通,关注舆情动态和风险研判,反馈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进度,通过常态化联络推动对接工作。
三是管理规范化。规范对接协调程序,编制对接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并上墙公示,制作《访调对接移送单》,不断优化信访部门与调委会对接衔接机制,实现案件的分流转办,确保机制运转顺畅。成立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访调对接经费、设施和制度保障,引导法律顾问参与访调对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对接工作提质增效。
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加丰富多元。堡镇司法所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引领,整合多方资源,创造多部门联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实现了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疑难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