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先生陈述,两年前,他在一家银行世纪公园支行办了一张国际借记储蓄卡,存入2万元人民币,准备给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女儿用。因女儿已在澳洲办了张当地的银行卡,所以此卡一直放在家里。今年6月中旬,妻子前往澳洲探望女儿,李先生将此卡副卡交给妻子,以便在澳洲使用。7月初,李先生上网查询,发现卡内金额全被用完。他问妻子这笔钱怎么用的?妻称一分钱没动过。大惊之下,李赶忙前往银行反映,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这张卡在法国已分8次被他人盗刷消费交易,其中7次已和银行交割完成,最后一笔因卡内余额不足透支,还未交割完成。
银行劝李先生报案,他和女儿分别向上海和澳洲警方报案,但因案发地不在当地,警方都说不予受理。李先生再找这家银行,对方承认是自己的事,请李填写一张格式持卡人声明,说会处理的。一个多月后,李先生见没动静,又到银行。银行称,此卡欲作损耗处理,要一级级报上去,然后由行长一级级审批,如急可向总行反映。李先生无奈打了这家银行客服投诉电话。然而,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不是说“已把你的反映记录下来传上去了,正在处理之中”,就是回答“会解决的,你放心,上面正在调查审理中”。几个月过去了,对方从没主动回打电话,说明处理情况的进展。
接到反映,记者拨打了这家银行客服投诉部门电话,工号209工作人员十分认真,说已将反映记录下来,传到上面去了,会有上海分行工作人员回复,并约定当天给回音,但记者至今没接到银行任何说法。
本报记者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