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H&M与范思哲合作款限量发售首日,我在H&M南京西路店排队为丈夫购得一双山羊皮男鞋,售价799元;一条围巾,售价299元。结账时我问收银员,万一回家试穿尺码不符能否退货,回答是3天之内都能退。回家后丈夫不喜欢,第二天下午,我拿着鞋子和围巾前去H&M南京西路店退货。谁料,一收银员语气强硬地说,围巾、鞋子属于首饰类,不退不换。首饰类能不能退货,我不得而知。但营业员把鞋子和围巾归类于首饰范围,从未听说过。读者金女士
【调查附记】
据金女士介绍,她在收银小票上看到,上面印有“首饰、发饰、泳衣以及内衣下装不接受退、换货”,但结账时没有人提醒皮鞋和围巾属于首饰类,店铺及商品吊牌上也未说明属于首饰类。
接到反映,记者与H&M上海办事处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VivianWang表示:H&M征询过相关单位,才把围巾、皮鞋这两项归为首饰类,所以公司规定不予退换;不过,考虑到皮鞋有尺寸问题,规定稍微宽松些。出售皮鞋时会给顾客一张“三包卡”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如果皮鞋没有磨损,可根据“三包”规定换货,但不能退。Vi-vianWang答应会与金女士合理沟通,尽快解决此事。
记者点开H&M官网看到,围巾归在“配饰”一栏,皮鞋列在“鞋类”里面,上面并无专门的首饰一类,也没说明鞋子与围巾属于首饰。记者特地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相关人士表示,一般理解将鞋子、围巾归于鞋帽类,有装饰作用,但不属于首饰。经记者联系,H&M南京西路店已与金女士沟通,同意调换其他商品。但H&M南京西路店将鞋子、围巾归于首饰类显属不妥。
实习生 徐思红 本报记者 顾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