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化名)听说赌球能够一夜暴富,便蠢蠢欲动。2010年8月13日,他向药大超、古林(化名)等人组成的高利贷团伙借了6万元,月息6万,因没有东西做抵押,便在借条上写了借款金额为24万元,借期一个月。
然而一周后,高利贷团伙就开始逼债,百般无奈的张俊被迫又签了一张20万元的假借条。9月3日下午,那伙人又上门逼债,并胁迫张俊跟他们到公证处。到了公证处后,古林又向张俊放款12万元,借期一个月,月息12万元,借条上本来是写48万元。但是他们要张俊承担5000元公证费,当时他身无分文,古林等人就把借条写成50万,张俊被迫在该借条上签了字,50万元的“借款事实”就这样被“公证”了。
9月15日下午,药大超等4人将张俊骗到某招待所逼债,并把他身上的手机、钱包、身份证等洗劫一空,走投无路的张俊想要溜之大吉。张俊的母亲沈丽知道了这件事,便于23日独自前往派出所向药大超支付了12万元债款,药大超取出两张24万元、20万元的借条当场撕毁,却偷偷保留了50万的借条,张俊和沈丽都蒙在鼓里。
母子俩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天不遂人愿,2011年6月11日,他们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张俊限期偿还古林50万元借款。原来,古林凭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机构是国家的司法证明机关,公证书的效力毋庸置疑,这下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2011年7月13日,连张俊名下的房产也被法院查封了。张俊一家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无奈之下寻求法律帮助,经过多方打听,慕名找到了陈建良律师。
陈律师之前代理过高利贷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仔细倾听了案情之后很快理清了脉络,决定先向公证处提出公证复查申请,要求撤销此证书及执行通知书。然而,8月30日,公证处却作出不予撤销的决定。陈律师马上将早已准备好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快递给法院。在这份长达十几页的申请书中,详细阐述了事情的经过,从高利贷团伙人员构成、出借主体、借贷双方的关系、借款行为蹊跷、逼债行为、借据、借条的不法特征等多个角度对该案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证了该借款及公证书的虚假性。并指出,药大超、古林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敲诈勒索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另外还附上二十几份证据,列出十几份待调查的证据名称。药大超等人收到该申请书后,态度立即大转变,答应调解。可是张俊出于种种考虑,决定给予对方五万元了事。
这场风波总算是平息了,但是张俊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难免会为日后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