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李某等10人与被执行人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作出调解书后,餐饮公司逾期未自动履行。李某等10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赔偿款5.4万余元。进入执行阶段后,虹口法院立即开通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优先调查。执行中查明,该餐饮公司因经营不善,被迫关门,拖欠李某等10人的劳动工资无法支付。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责令其法定代表人金某提交财务账簿。但金某未主动提交,执行法官立刻到金某的住所查找财务账簿。执行法官发现餐饮公司还出资经营一家名为博宴的酒楼,位于共和新路。执行法官立即对金某晓以利害,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今年1月5日,迫于压力的金某支付了3万元,并在1月13日前付清所有余款。春节前法院将全部款项发还李某等人,让他们能开开心心地回家过年。
一家服饰公司拖欠14名员工的加班工资等共计11万元,公司已人去楼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王某也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决定查找王某个人财产,通过养老金代缴公司,顺藤摸瓜,找到王某,同时冻结其价值3万余元的股票。最终,王某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法院立即向史某等人发放所有款项,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