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的一天,陆某自家乡乘坐长途汽车抵沪,在沪太路偶遇原先一同打工的江苏籍男子“小邵”(身份待查),“小邵”要求陆某为其保管装有假币的深蓝灰色箱包,并答应支付陆某好处费3000元。陆某在3000元现金的诱惑下,明知箱内装的全部是假币,仍然心存侥幸同意为“小邵”保管。他携带装有假币的箱包入住于本市宝山区一宾馆后,于次日晚被杨浦分局民警当场查获。经清点,箱包内装有由塑料袋包装的疑似假人民币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