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法院:一项不对板,全盘皆拒付?小区没电梯,但在物业合同收费项目中列出的设备运行费中包括了电梯运行收费项目。业主对此不满,拒交全部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公司称,此项目是在制作合同时出现疏漏,但就其平时提供的服务内容而言,并不存在重大过错,业主不应因此拒交全部物业费。
@松江区法院:精神病患者再次坠楼受伤导致骨折,卫生服务中心被判担三成责任。原告赵某是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一家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治疗和护理。其间,赵某曾因该卫生服务中心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发生坠楼事故,双方已经协商妥善处理此事。不料,赵某再次发生坠楼事故,而该卫生服务中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赵某的监护人将该卫生服务中心告上法庭。
@黄浦区法院:宋女士称其是花园饭店健康俱乐部会员。2009年5月该饭店突然来函称宋在生理期仍使用俱乐部的游泳池与浴池,给其他会员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不良影响,污染了泳池和浴池水质与环境,遂决定取消宋的会员资格。宋女士认为花园饭店来函内容与事实不符,侵犯了宋的名誉,为此,宋提起了名誉权与服务合同诉讼。
@青浦区法院:24岁的未婚妈妈赵某和同居男友田某发生感情纠纷,一气之下放火烧毁两人租住的房子。近日,青浦区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浦东新区法院:出门时还好好的一条路,晚上下班回来时却已被围起来养护。黑灯瞎火中,浦东老港镇的倪先生骑摩托车一头撞上护栏摔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一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担责70%,赔偿倪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7500余元。
【消息发布】
@崇明县法院:去年以来,随着崇明“芦笋”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该庭受理了三十余起涉“芦笋”特色农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涉案土地近千亩。截至目前,已有八成案件得以妥善调处并履行完毕,案外近三十起类似矛盾效仿化解。
@浦东新区法院:我院判决四起新生婴儿被家属遗弃案,发现遗弃案的被告人学历普遍较低,法律意识较淡薄,1人为文盲,2人为初中学历,仅1人大专学历。遗弃地点较为偏僻,有将婴儿掩埋于道路绿化带内、丢弃于农田边、将婴儿尸体放于行李箱并藏匿于自己所住房间等。鉴于犯罪主体法律意识淡薄,法院在判决上做到情理法相融。(更多内容请登录新民网上海滩微博t.xin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