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近其中两名未成年观护对象,了解他们令人唏嘘的故事,体会“向阳花”迎向阳光重新绽放背后的不易。
失和的母子
“我和朋友正在合伙创业,你能帮我宣传一下么?”小田诚恳地对记者说。两年多以前,当时16岁的小田,因盗窃一辆价值2880元的燃油助力车,被民警当场抓获。
“我不愿意去偷,我知道这是错的。”小田回忆说,2009年11月的一天,他和社会人员吕某、张某,在高陵路一家网吧门口发现了一辆红色燃油助力车,吕某塞给小田一把自制的万能钥匙,怂恿他去偷车。因吕某、张某等人有“恩”于他,出于义气,小田还是去了,就在他扳断龙头锁后,被赶来的车主和民警发现。
2009年年底,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科会同区社工站对小田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观护帮教。在承办检察官温丽阳看来,小田之所以犯下错误,家庭教育的失败是关键之一。
小田年幼时父母离异,母亲陈女士是老师,2000年作为人才引进来沪,小田跟着她从贵州来到上海。陈女士迫切希望在工作上能有所建树,因此一门心思带学生,渐渐忽略了儿子。与此同时,叛逆的小田发现,自己在学校被排斥,面对班里的“拉帮结派”,他疲于应付,“每天都处于戒备状态。”但母亲却不能及时给儿子关爱,这让小田很难释怀,对母亲的管教置之不理,特别是在母亲再婚后,两人的关系更僵。
“要挽救这个孩子,修复他们的母子关系是关键。”温丽阳说,承办人员及社工与陈女士多次沟通后,她承认儿子的状况,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内疚得直掉眼泪。
而对小田,温丽阳抛给他两道思考题: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如何与亲人、特别是母亲相处?“小田是一个有想法的孩子,善恶之分,他也很明了,观护期正好是一个缓冲期,让他能好好想想。”最终,小田的表现没有令人失望,他就读了社区阳光中专班,业余参加跆拳道培训,社区公益和学习交流都表现良好。
2010年11月,根据小田在观护帮教期间的表现,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夭折的婴儿
2009年8月27日,17岁的小禾在同普路公共厕所内,未婚先孕产下一名男婴。当120救护人员赶到时,只见小禾虚弱地倒在一边,男婴已经死亡。原来,小禾害怕婴儿的啼哭引来其他人,便将手纸揉成团塞进婴儿口中,导致孩子窒息死亡。
“刚开始和她接触,她只会哭。”阳光普陀工作站长征社工点社工龚淑英说,小禾2008年12月从江苏来沪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对她管教严格,总是指责和教训。而小禾内向、不善与人交往,不是那种爱惹是生非的孩子,她自知未婚怀孕会令家庭蒙羞,根本不敢向父母坦白并求助。同时,她刚来到上海,没有可以信任的朋友,所以没有中止妊娠。临产时间突然提前时,小禾在慌乱中无法正确处理,导致悲剧的发生。
事情发生后,小禾始终处于害怕、痛苦、怨恨和后悔中。她在和心理咨询师的交流中说,本来已经想好,孩子生下来后自己来带,不想送人,认为别人会虐待孩子。“这说明她本性是善良的,只是缺乏生活经验,过于单纯幼稚,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她并不清楚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龚淑英说,在小禾的观护过程中,她一直试图让她淡化这段记忆,帮助小禾摆脱阴影。
2010年11月,普陀区检察院对小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作不起诉处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