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傍晚,浦东滨江绿地,胡先生来遛狗。把“哈士奇”放在车兜里,他很得意:你看看,多通人性啊!狼,做得到吗?
最近,山东爆出“哈士奇”新闻,有疑似恶狼连续咬人,警方捕杀灰狼,又捕获“白狼”,后有人发觉,“白狼”像是自家开溜的宠物“哈士奇”。
狼与哈士奇,外貌相像,经常被人认错,这实属正常;在特殊时刻,警方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就算有误,也情有可原。但在尘埃落定后,凭着专家的火眼金睛,要辨出是狼是狗,应该不难。奇怪的是,有关部门当初宣布“打狼”成果,是立竿见影,雷厉风行,但在回应质疑声时,却拖泥带水,迟迟不应。
老百姓的性命和财产,至高无上,受法律保护;如果谁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不管是人是狼还是狗,都得受到执法机关的惩治。但替狼背黑锅,吃冤枉官司,就算是宠物哈士奇,人们也会打抱不平。
究竟,这是一匹套着哈士奇马甲的野狼,还是一只披着狼皮的哈士奇,或者是兽性大发的变态哈士奇?
要真相,有这么难吗?归根结底,它在考验人间的诚信和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