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高院高度重视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制定了推进司法公开35条实施意见,全面及时公开司法信息,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高院、一中、二中、海事、浦东、闸北等6家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众通过网络查阅诉讼档案等举措。
截至目前,共对1700余件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网上浏览量7588万人次;有52万余篇生效裁判文书上互联网;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6.7万余件次。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在线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