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规定,直饮水饮水处应能满足维护方便、通风良好、确保通电通水和排水的要求,周围10米范围内不应有污水池、垃圾桶(箱、房)、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直饮水饮水处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腐、防霉、无辐射、易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地面应有一定的疏水坡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卫生管理员。每日使用前,卫生管理员应打开每个水嘴,放尽管道内的积水,并对饮水设备进行清洁,并对每个水嘴进行消毒。学校应建立并实施直饮水的周检、月检及学期检制度。
此外,学校还应制订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直饮水设备出水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制造商应会同学校及时查明原因,污染消除,并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停水期间学校应采取措施保证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