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茅台,总有“故事”,说是红军四渡赤水,扎营茅台,靠着茅台的酒,才洗净了百千伤员的伤口,又说当年过雪山,“雪皑皑野茫茫”,身着单衣的一方面军,靠着从茅台带去的酒,才能御寒北上,所以说小小一瓶茅台,居然“对中国革命有功”。到了近时,茅台又有故事,要么涨价涨到天上,要么如这时节,天价跌去一半,几乎近了谷底,什么原因呢?因为“八项规定”,因为“禁酒令”。
其实关于茅台,还有两个“故事”,茅台人不知道,但人民却没有忘记——
一是说改革开放初期,小平同志9次到上海过年,住在西郊。小平同志有一个“喜欢”,喜欢同家人一齐吃饭,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小平同志又有一个“爱好”,每顿饭要喝一小杯茅台,那是他的“特权”,儿女孙辈们是没有喝的。但小平同志更有一条规矩,那便是每次离开西郊宾馆的前夜,卓琳同志都要把伙食账结清,饭食荤素,一一付清,包括那每顿“一小杯茅台”,从不短少一文。
二是说70年代末,李葆华同志主政贵州,曾到茅台视察。临走的时候,茅台酒厂偷偷在他秘书的包里塞进了两瓶茅台。李葆华同志回到贵阳才知道这件事,脸红耳赤地批评了秘书,并严令退钱。不料那几天,正是茅台涨价,李葆华同志坚持按照新价退了酒款,并看过那张汇款单才罢休。
这两个“故事”,都是有关茅台,现在在酒桌上谈起,在座的人都认为“恍如隔世”,更觉得“匪夷所思”——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小平同志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春天,他喝一小杯茅台又怎么样?但是小平同志有过一句名言,人民已经给了我们“俸禄”,我们再不能多占一口,所以他连“一小杯茅台”都要“付清”。而为了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李大钊同志连头颅都献了出来,他的儿子兜两瓶茅台又算什么事?但李葆华同志却感到“脸红耳赤”——李葆华后来当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这样连两瓶茅台都要按市价退钱的人管国家的钱袋子,人民怎能不放心?
两个关于茅台的“故事”,其实不是故事,而有着振聋发聩的现实针对性。现在公款吃喝疯掉了,喝得茅台涨到了天价,便是“八项规定”之下,有的“司长”还是顶风吃喝,躲到偏僻民宅里,转到机关食堂内,拉上窗帘还是要喝,实在管不了自己那一张嘴——其实他们酷爱茅台,好这一口,也无妨,甚至也可以任他放开去喝。只是喝过之后,要像小平同志那样自掏腰包,“一一付清”。拿自己的“俸禄”去喝,人民就没有意见,也不会“沸反盈天”,他们痛恨的只是一边拿着“人民的俸禄”,一边“工资基本不用”,从吃到喝再由“人民”包下来,所以才这样大手大脚,所以才如此胡吃海喝。
现在制裁吃喝之风,药方很多,论教育规劝,谈严管报销,说制度要改,都有见识,都很重要,但小平同志喝“一小杯茅台”都要自己“一一付清”的故事,却给予我们深深的警示,也多少击中了公款吃喝的要害——“吃喝”本身并无大错,毛病就出在“吃公”上呀。所以说这两则往事,其实不是“故事”,当我们端起茅台之时,能不能想一想如果小平同志与李葆华同志在,他们会怎么样?而我们,又会不会“脸红耳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