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显示,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严禁驾驶员和非专职驾驶员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凡违反规定的校级领导,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导致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毁或丢失等情况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后果由驾车者自负,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凡驾驶员及非专职驾驶员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一律停职检查,并赔偿相应损失;导致交通事故的,对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发生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并导致交通事故的,除对驾车者严肃处理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分管领导和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目前,北塘区共有1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所幼儿园、1所职校和1所特校,共有公车七八辆。“北塘区教育部门领导都没有配专车,这些公车都是面包车、校车等,学校和机关部门在有公开比赛、活动或者调研等公事时,方可使用。”北塘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唐晓刚告诉记者。(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