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海近期制定了十条实施意见,旨在贯彻今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0年至今,上海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8件150人。其间,依法审判了“熊猫奶粉”案、“染色馒头”案、“地沟油”案、“毒豆芽”案等社会广为关注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相关报道见A2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