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种涨价,我一向是举双手赞成的——那就是文学艺术作品的稿费、版权费。相对于那些唱两首歌甚至对对口型就能挣几十万元出场费的歌星而言,作家挣得再多,也不过分。
据说,中国小说的改编权,9年涨了一百倍。一个作家,卖掉一部小说的改编权,就能挣数百万元。这,一定会促使他写出更好的作品吧?
有趣的是,令中国小说改编权暴涨的,竟然是好莱坞买家。好莱坞的生意经,一向以大投入大产出大回报闻名于世。对此,中国电影人先是羡慕,再是模仿。我们的所谓“大片”,也学着走这条路,也挣了不少钱。只可惜,叫座的多,叫好的少。中国大片质量差,根子在剧本。其实,与其胡编,不如改编。好小说改成好电影,数不胜数。可是,近年来,这样的中国佳片,不多。
洋人能不能拍好中国小说,是个问题。但中国小说墙内开花墙外香,值得深思。对好莱坞的生意经,我们一直在学,是不是只学到了皮毛?这回,人家高价“哄抢”中国小说,又给我们上了一课。